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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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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审计职业学院BIM协会章程

作者:   时间:2018-01-09   点击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是:安徽审计职业学院BIM协会。BIM是Building InformationModeling的缩写,意为建筑信息模型。

第二条为规范安徽审计职业学院BIM协会(以下简称BIM协会)的管理行为,促进BIM协会的发展,发挥BIM协会的作用,保障会员的利益,根据学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安徽审计职业学院BIM协会是依照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社团管理规定成立的自律性学生社团组织。

第四条BIM协会的宗旨是:秉承刻苦钻研和乐于奉献的光荣传统,培养会员的建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

第五条BIM协会的目的是:打造优秀学生社团,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各类技能比赛,促进学生技能水平全面提高。

第六条BIM协会的精神是:团结至上、学以致用。

第七条BIM协会隶属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业务上接受工程管理系指导。

第二章会员制度

第八条入会条件:凡赞成和遵守本章程,符合社联相关招新规定,并爱好建筑信息应用相关工作,且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的我院在校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第九条BIM协会会员可享受的权利:1、在BIM协会内部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向协会申请维护自己权利,履行义务的权利。

3、向协会干部层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4、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5、规范合理使用协会实验资源的权利。

6、按照规定申请退会的权利。

7、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

第十条BIM协会会员需履行的义务

1、明确了解协会的发展方针和各项制度并贯彻执行。

2、认真学习BIM协会开展的讲座及培训,并积极参与BIM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明确协会的基本情况和本人职责,认真思考并出谋划策,在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4、对于所分配任务和作业,务必及时完成,若有不同意见,可适当提出但应以大局为重。

5、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第三章机构管理

第十一条机构职务设置:

1、BIM协会设置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培训部、组织部、宣传部和外联部五个部门。顾问委员会由学院老师组成,主要是指导协会工作的正常运作,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其他各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合作以促进BIM协会更好的服务师生。

2、BIM协会设置有会长、副会长、办公室主任、培训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外联部部长等14个职务。

3、协会职务产生为学院领导、老师推荐和协会内公开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4、协会改选日期拟为每年的6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协会全体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BIM协会管理制度:

1、协会会议或培训无故缺席3次者,无故迟到5次者,均视为自动退会。

2、协会会议或培训连续请假2次,或一月内请假2次者均视为一次缺席。

3、协会学生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或不按时完成协会规定工作达两次者,均由协会大会对其公开批评、免职。

4、协会成员不及时完成协会规定工作者,无权参与年终协会优秀会员的评选。

5、协会成员刻意损害协会名誉者,或严重违反学院、社联、协会规定者,直接踢除出协会。

6、违反协会管理规定达到一定程度者,不能参与协会干部改选。

7、以权谋私、贪污协会财产者。直接踢出协会,协会有权要求追回财产,并提交学院学生处对其进行处分。

8、借协会名义进行不符合学院规定的事情者,对其进行公开批评,达两次以上者,直接踢出协会,并提交学院相关部门处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中如有规定与学院规定相冲突之处,以学院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BIM协会。

第十五条本章程为BIM协会暂行方案,所有后续补充及修改均由BIM协会全体大会编制执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从2015年9月4日开始正式实施。

第十七条本章程所有解释权利归安徽审计职业学院BIM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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