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现将《关于表彰命名 2020 年度省直机关 “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青年文明号” 和 2019-2020 年度省直机关“青年志愿者 优秀项目”、先进个人的决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直工团〔2021〕11号 关于表彰命名2020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青年文明号”和2019-2020年度省直机关“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先进个人的决定.pdf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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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命名 2020 年度省直机关 “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青年文明号” 和 2019-2020 年度省直机关“青年志愿者 优秀项目”、先进个人的决定》